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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朝花夕拾读后感

困难和挫折。此刻,整天被学习包围着。可是,抽空看看《朝花夕拾》,细细品读,在脑海中想象,就算是又一次和伙伴们在草地上打过滚了吧今天小编要和大家分享的是朝花夕拾:朝花夕拾读后感,欢迎阅读~

朝花夕拾: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读后感 第1篇

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

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要选择材料。

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先要重视感

叙述要简

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

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

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

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千字文》、《百家姓》,小小年纪的他就要着失去双亲的痛苦,小小年纪的他就要学会着承担一个家的重任……

行动上的变化。

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写景、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

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格式和写法

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选准感点

要审清题目。

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要重视"读"

风韵。这是鲁迅先生的童年,一个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

朝花夕拾读后感 第2篇

小虫儿作伴,和朋友们一齐捉弄教师。《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记得清清楚楚。

《朝花夕拾》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种种恶习,用杜甫的一句话说:朱门酒肉臭,路由冻死骨。所言极是。但他们都受到了鲁迅的批判。

此刻,整天被学习包围着。可是,抽空看看《朝花夕拾》,细细品读,在脑海中想象,就算是又一次和伙伴们在草地上打过滚了吧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十分十分厌恶猫,因为猫总是吃掉比自我弱小的动物,这就要说起鲁迅先生养的隐鼠了;那次,他回到家,问长妈妈(鲁迅幼时的保姆):我的小白鼠呢?长妈妈说:被那只猫给吃了。从此鲁迅就十分厌恶猫,憎恨它吃掉了自我养的小隐鼠。实际上鲁迅是厌恶那些当时欺压老百姓,做坏事的人,也就讽刺了那些令人厌恶的人。

童年时光,别提多开心了!在奶奶家院子里疯跑,下雨天踩水坑,和小伙伴们一齐游戏,和爷爷在地里种菜

父亲被庸医治死,说明了当时草菅人命的实质。

我的童年也是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那时,我在外公家门前的菜地里玩,赤着脚丫在地上疯跑,时不时的拿上一根黄瓜,或者胡萝卜洗着吃,别提多清闲,多欢乐了!此刻回想起来,恨不得有架时空穿梭机,回到童年,离开这个试卷作业一大堆的日子。

童年已渐渐远去,留下了只是一片片的记忆拼图。我拾起它们,想再次感受童年的完美,可是怎样也拼不起来。只好拿起《朝花夕拾》,去书里寻找真实的自我。

朝花夕拾读后感 第3篇

粗鲁等种种缺点,但长妈妈对鲁迅先生的关爱,让我们体会到她的朴实诚挚。鲁迅先生对她无言的感激、敬佩和思念,究其原因,无非是一个真字。写真事,表真性,诉真情罢了。

困难和挫折。

野花便是他的朋友。他还坐在枝头吃野果,虽然启蒙教师对他严厉,但也改变不了他的幼稚天真。

鲁迅先生就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思想家。他的许多作品,既是他独特的生活历程的写照,也是全民族所经历的心理历程的反射。读《朝花夕拾》让我走进了鲁迅自我的记忆的窗口,站在作者自我的思想高度上,观望作家的童年记忆和青年历程。

朝花夕拾读后感 第4篇

童年已渐渐远去,留下了只是一片片的记忆拼图。我拾起它们,想再次感受童年的完美,可是怎样也拼不起来。只好拿起《朝花夕拾》,去书里寻找真实的自我。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十分十分厌恶猫,因为猫总是吃掉比自我弱小的动物,这就要说起鲁迅先生养的隐鼠了;那次,他回到家,问长妈妈(鲁迅幼时的保姆):我的小白鼠呢?长妈妈说:被那只猫给吃了。从此鲁迅就十分厌恶猫,憎恨它吃掉了自我养的小隐鼠。实际上鲁迅是厌恶那些当时欺压老百姓,做坏事的人,也就讽刺了那些令人厌恶的人。

此刻,整天被学习包围着。可是,抽空看看《朝花夕拾》,细细品读,在脑海中想象,就算是又一次和伙伴们在草地上打过滚了吧

父亲被庸医治死,说明了当时草菅人命的实质。

小虫儿作伴,和朋友们一齐捉弄教师。《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记得清清楚楚。

《朝花夕拾》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种种恶习,用杜甫的一句话说:朱门酒肉臭,路由冻死骨。所言极是。但他们都受到了鲁迅的批判。

童年时光,别提多开心了!在奶奶家院子里疯跑,下雨天踩水坑,和小伙伴们一齐游戏,和爷爷在地里种菜

我的童年也是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那时,我在外公家门前的菜地里玩,赤着脚丫在地上疯跑,时不时的拿上一根黄瓜,或者胡萝卜洗着吃,别提多清闲,多欢乐了!此刻回想起来,恨不得有架时空穿梭机,回到童年,离开这个试卷作业一大堆的日子。

朝花夕拾读后感 第5篇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忆起她,追念她。

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求学的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朋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起起落落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

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就是这样灌输不来的。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复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了回忆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朝花夕拾读后感 第6篇

还有一点值得推敲的是,无常一般都吐着长舌头,我们知道吐长舌头的鬼是吊死鬼,所以很可能一开始无常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鬼,而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他很可能是阎王爷通过内部招聘选拔出来的。

人生不过如此,在无数次喜怒迭转中,出生,生存,生活,升华,涅磐,参禅悟道是个很好解脱方式。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是《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之一,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你是否学会了什么时候平和?什么时候激昂?什么时候沉默?

但人不能总在红尘外,有的人,在凡世,不管喜乐怒哀,都作为积极的生活方式去积极的对待。有的人,在凡世,不能挣脱怒与哀带来的情绪,消极对待。

就我个人的感觉,黑白无常都是很有趣两个鬼。一黑一白,一哭一笑,这些都很能体现人世的一些东西,而无常一般都拿着破芭蕉扇,铁索和算盘;前面两样都比较好理解,一般在古代扇子似乎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所以出来个把鬼怪拿把扇子摆摆谱也不算什么稀奇,铁索用来锁死鬼,但为什么又要拿个算盘呢?到底有何功用?难道可以当滑板?

从文本里来看,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原来鬼也有情啊喜从中来,怒从中来,都是一瞬间。无常鬼时刻在缠着我们,附了身。

无常还戴着二尺来高的帽子,帽子上写字,白无常写着一见有喜,黑无常写着一见发财。很简单的八个字却体现了人的普遍愿望生活幸福,腰缠万贯。可惜见到的时候已经死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对于人生和死亡的双重嘲弄,反正很有趣。鲁迅还说在一些图本中,白无常帽子上写的是你也来了,黑无常则比较凶恶地写着正在捉你。

逆境中找到自己道路的方向,坚定地走下去。

朝花夕拾读后感 第7篇

鲁迅先生就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思想家。他的许多作品,既是他独特的生活历程的写照,也是全民族所经历的心理历程的反射。读《朝花夕拾》让我走进了鲁迅自我的记忆的窗口,站在作者自我的思想高度上,观望作家的童年记忆和青年历程。

困难和挫折。

粗鲁等种种缺点,但长妈妈对鲁迅先生的关爱,让我们体会到她的朴实诚挚。鲁迅先生对她无言的感激、敬佩和思念,究其原因,无非是一个真字。写真事,表真性,诉真情罢了。

关于朝花夕拾:朝花夕拾读后感就分享完了,您有什么想法可以联系小编。